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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德高 陸吟秋
  8月13日上午,江蘇省海安縣法院第一刑事審判庭。宣讀完法庭紀律,法庭書記員宣佈:“現在請公訴人入庭。”在庭外等候的海安縣檢察院助理檢察員馬怡茹正了正制服,捋了捋秀髮,手持出庭文件步入法庭,開始了當天的出庭支持公訴活動。
  這是一起由海安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受賄案。“被告人吳曉彬,於2010年初至2014年初,在擔任海安縣城東鎮畜牧獸醫站站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動物防疫、檢疫、申報財政專項資金補貼以及動物醫院經營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謀取利益,先後14次非法收受他人款物共計7.8萬元……”公訴席上,馬怡茹鏗鏘有力地宣讀起訴書,整個庭審現場一片肅靜。
  與以往不同的是,旁聽席上不僅坐著被告人的親屬和同事,還坐著由海安縣檢察院紀檢組長張英祥帶領的紀檢監察幹部。他們親臨庭審現場,對公訴人出庭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將近3個小時的庭審結束後,張英祥他們還邀請該案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以及辯護人,對公訴人出庭情況進行評議。
  “公訴人尊重審判長的指揮,遵守法庭紀律,庭前準備比較充分,儀容舉止大方得體,訊問答辯熟練敏捷,舉證過程條理清晰,發表公訴意見層次清楚、說理透徹,尤其註重維護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該案審判長、海安縣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陳家定對馬怡茹的庭審表現給予了充分肯定。該案辯護人也對馬怡茹的表現表示認可。
  張英祥邊聽邊將大家的評價和意見悉數記錄下來,並對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的情況做了小結。張英祥告訴記者:“為了規範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行為,樹立國家公訴人良好形象,我院紀檢監察部門派員現場監督公訴人出庭情況,並讓審判員、人民陪審員及辯護人進行評議。這項活動我們今年已經開展了6次,其中既有一般簡單的刑事案件,也有比較疑難複雜的職務犯罪案件;既有普通程序審理的庭審,也有簡易程序審理的庭審。”  (原標題:庭審現場來了紀檢監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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