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海口9月11日消息(記者朱永) 據海南廉政網消息,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海南省委省政府二十條規定和市委市政府十六條實施意見,持之以恆糾正“四風”,嚴明紀律,著力整治節假日期間公車私用現象,8月18日,市紀委監察局制定印發《關於堅決整治中秋、國慶等節假日期間不正之風的通知》(萬紀〔2014〕35號),通知要求各單位中秋、國慶節期間嚴禁公款送月餅等節禮;嚴禁公款吃喝、旅游、健身和高消費娛樂活動;嚴禁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等,加強公務用車管理。
  中秋節期間,萬寧市紀委派出明查暗訪組對各單位的公務用車情況進行明查暗訪,通過檢查發現市海洋與漁業局的公務車輛(瓊C88639)、市建築設計院的公務車輛(車牌號:瓊C8J836)、市發展和改革局的公務車輛(車牌號:瓊C82642)、市省級土地儲備項目指揮部的公務車輛(瓊C8F013)未按指定地點入庫停放,視為公車私用。市紀委決定對以上四個單位的公車私用問題進行通報,並對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建築設計院、市發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負責人以及市省級土地儲備項目指揮部的用車人進行誡勉談話。
  通報要求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把解決作風問題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切實加強對公務車輛的管理,嚴禁違規使用公務車輛。被通報單位要正確認識和對待這次通報,針對存在問題認真進行整改。市紀委監察局將繼續不定期對公車私用情況進行檢查,對無視公車管理規定、公然頂風違紀的單位和個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原標題:海南萬寧通報中秋節期間公車私用單位 海洋與漁業局等4家單位上榜)
(編輯: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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